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排查梳理我校撤稿论文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自查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个人发表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查看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单位核查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对本部门科研人员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把核查情况填入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调查处理(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报科研外事处。核查无问题的单位,也要报送核查情况。
三、学校复查
科研外事处根据各单位自查、核查情况组织复查,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学校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以便定期抽查;对于确实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按要求严肃处理。对在排查活动中,作者该报告未主动报告的,经调查属实,将按照国科发监221号文和国务院第652号令等文件要求,对涉事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四、上报主管部门
科研外事处根据复查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报请学校做出处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进行核查处理。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全面自查、核查工作和已撤稿论文的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科研外事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zykywsc@126.com邮箱。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论文调查模板
科研外事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