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院直各单位:
接许昌市委组织部、许昌市委宣传部、许昌市人社局、许昌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第三届许昌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申报方式。
二、个人申报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成果突出,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进行个人申报。
1、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获得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一等奖或2项(含2项) 以上二等奖;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发表2篇(含2篇) 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市级(含市级)以上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7、积极参加全市社科理论研究、课题调研、社科知识普及活动。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由县(市、区)委宣传部会同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推荐;各大中专院校由学校科研处或人事处负责推荐;市直有关单位由人事部门负责推荐;市级学会推荐的人选,除有各学会意见外,还要有申报者所在单位意见。
四、评审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济、历史、文教4个评审组。
五、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其它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一份(原件申报时由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4、“第三届许昌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上报时间
各推荐部门请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科研外事处42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俊霞
联系电话:0374-2366956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届许昌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许社科联字[2021]1号)
科研外事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