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 时间: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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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按照许昌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许组文[2015]64号)要求,拟在全院范围内推荐评选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遵纪守法,公众口碑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业绩突出,在同行业中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且近五年来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合作奖、社会科学奖获得者;省部级科技杰出贡献奖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等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两项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等三等奖获得者;两项以上市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一等奖主要完成者;

(二)在开发、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生产实践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获得推荐条件第一条规定奖项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生产、运输和服务岗位一线从事技能工作,取得技术创新、工艺革新、成果转化等方面重大突破或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技能人员;承担并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省部级以上创新科技团队领军人物;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发明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技术或产品,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拔尖人才;

(三)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金融、法律、服务等专业工作中造诣较深、成绩显著,在省内外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专业人员;在学术和理论研究上取得创造性成果,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较大社会影响,得到省内外同行公认,并获推荐条件第一条规定的有关社会科学奖或其他奖项者;

(四)在管理工作中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保持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员;

(五)在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和在新农村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农村实用人才;

(六)在社会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社会工作人才。

上述条件中所列奖励和荣誉称号获得者的认定,均以颁发的证书为依据,获奖项目由多人完成的,只推荐业务技术上的主要完成者。

二、申报程序

由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向所在党总支进行申报,党总支审核把关后报送至院组宣部经研究后由组宣部报送市委组织部。

三、报送材料

(1)推荐人选报送个人工作总结(一式3份。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简历、政治表现、2010年以来取得的成绩、获奖情况、目前承担的主要工作、不足之处等,不超过3000字)、《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3份)、《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登记表》(一式15份)、《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名册》(EXCEL格式,一式3份)(以上材料均要报送电子版);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和原件同时报送,审核后原件退回);

(3)以上材料使用word文字系统,A4纸正反打印,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党委组宣部,联系电话2270367;邮箱:xzyzzgz@126.com

四、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坚持按照人选推荐程序办事,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各党总支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

3、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注意推荐长期在一线工作、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请登录http://www.xcszdj.cn 下载附件中电子表格。

附件:1.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表

      2.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登记表及说明

      3.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登记表

      4.许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名册

  

                              组宣部

                                2015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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