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我院召开党委会及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9次推进会议精神。院党委书记袁海涛、院长晁召行就我院“创文”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副院长杨星钊代表学院对我院创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全院师生的思想,提高认识。要教育职工和家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目标要求上来。二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在学院原“创文”工作的体制、机制下,建立2013年“创文”工作督查领导机构,组建学院“文明天使”队伍。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要加强督促考核,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决不估息。四要加大投入,在人财物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保障,争取不留任何漏洞。学院体育馆作为学院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做到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设广告牌等现象;要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配齐公共文明志愿服务人员,在醒目位置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文明天使行动队伍要严格按照市创文办标准,配备人员,在责任路口、路段设立站点,开展卫生保洁、秩序维护和不文明行为劝阻等活动,进行便民服务,确保在岗在位、尽职尽责。
会后,杨星钊带领学院办公室及各系部相关人员到学院文明天使志愿服务行动活动地作了责任划分,并再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稿件来源:院办 作者:刘付松 发布人:刘世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