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我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许昌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教育厅党组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许昌市委关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意见。党委书记袁海涛主持,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袁海涛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文件精神。要把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广大干部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提出的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二要突出重点,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落实“两个责任”与教学、管理各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院党委书记落实主要责任,当好表率,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纪委要严格执纪,敢于碰硬,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系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具体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好局面。三要健全制度,推进源头治理。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贯彻市委文件的实施细则。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源头防腐制度建设。四要深化“两个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强化权力制约。要推进重大事项听证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举措,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和许昌市委关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文件要求,袁海涛就规范会议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提出要求。一要严格会议审批。各部门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实行审批制,一律由“两办”负责安排。“两办”经领导批示同意后再通知会议主办单位按照审批内容做好会务承办工作。部门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召开会议。二要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学院召开的各类会议,各系部、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不得缺席和擅自安排他人代会。三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两办”纪检部门要加强对会场管理,确保会议秩序。四要建立完善监督落实机制。纪检监察室要对会风问题加强督查,对不遵守会议制度、会议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会上还传达了10月21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要求各系部、各部门对今年工作认真梳理,落实好2014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同时,着手谋划明年工作。
(稿件来源:党办 作者:黄婧 发布人:汪浩)